109-06-16 6/1起 移工定期健檢時程恢復正常辦理 應辦日期後30日 即以當日為最後期限 返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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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1起 移工定期健檢時程恢復正常辦理

應辦日期後30日 即以當日為最後期限

 
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日前針對移工定期健檢採取的暫緩措施,實施期間已在5月底截止。有鑒於國內疫情已趨穩定,醫療院所已逐步回復常態運作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自6月1日起恢復藍領外國人定期健康檢查作業,並提醒之前因疫情延後健檢的移工雇主,儘速安排外國人健檢。

為避免移工往返醫院及工作地而提高感染的風險,疫情中心於3月上旬發函健檢指定醫院,針對定期健檢最後期限落在109年5月31日(含)以前的移工,可以由雇主自行評估疫情狀況,依照原定的期程,或者延長三個月辦理,以減少移工因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的風險。不過入國三日健檢及補充健檢並不適用。

截至5月31日為止,國內累計442例確診,其中7人死亡,423人解除隔離,疫情已趨於平穩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日前發函各外國人健檢指定醫院、縣市衛生局等單位通知前述事宜,並請各健檢醫院加強通報、感染控制及衛教宣導等防疫措施。

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,藍領移工入國工作或聘僱許可生效日起的滿6個月、18個月、30個月之前後三十日內應辦理定期健檢。疾管署說明,移工應辦定期健檢日的後30日如落在5月31日以前,可適用之前的彈性措施,不過因6月1日起已恢復正常辦理,因此應辦理健檢最後期限在這天以後的移工,雇主就應在該日前安排體檢。

疫情中心並提醒各指定醫院,於受理移工健檢時,依據「醫療機構因應COVID-19(武漢肺炎)感染管制措施指引」,強化病人分流機制,入口處實施體溫監測,落實TOCC詢問,若發現移工有呼吸道及發燒症狀,由醫師評估是否需延後檢查。落實入院人員全程佩戴口罩、加強洗手以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保持良好個人習慣,維護大家的健康安全。

此外,疫情中心正推動「防疫新生活運動」,雇主除應注意移工健康狀況,落實衛生防護外,亦可鼓勵前往符合防疫及安全措施的店家消費,如保持社交距離、個人衛生防護、實名制及人流管制、環境清消、消防及建築公安檢查合格等。